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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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陳雅萱撰】




近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通過了韓國私募基金安博凱(MBK)持有的八大電視股權出售案,同意由北歐殷拓私募基金以在台成立的瑞殷投資,透過國內多層次架構轉投資八大電視,據報導,本案是近年來國內最大宗的頻道出售案,出售金額約在新台幣60億元上下,預期炒熱接下來其他頻道出售價碼。



MBK於2006年進入台灣市場,以470億元收購第二大有線電視多系統營運商(MSO)中嘉,2008年以40億元購成為八大電視最大股東,又分別在今年以超過700億將中嘉網路賣給旺旺集團,現以60億出售八大頻道,短短四年自台灣有線電視市場抱走250億元,只能用賺很大來形容!



台灣有線電視長期被外資和私募基金把持已非新鮮事,2008年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審理MBK和八大電視結合時,以促進臺灣IPTV等其他平台業者取得頻道節目、利於有線電視市場引進外部競爭為由同意,然而,有線電視市場除了引進富邦、旺旺等本土大財團興起併購熱潮外,數位化進度緩慢、IPTV和其他平台業者還是沒有取得好節目或進入市場與其匹敵,消費者付出高額費用仍換來一堆爛頻道及乏味內容。



究竟NCC讓私募基金再次入主八大電視台的理由何在?難道NCC還不清楚,私募基金的投資向來以獲利為原則,賺飽了就會脫手,根本不關心產業與服務升級、價格下降及內容多元等長期效益,無益於台灣有線電視市場與內容多元之正向發展嗎? MBK顯然除了賺錢沒有什麼具體貢獻,那麼,北歐殷拓私募基金有優於MBK的承諾或經營方針嗎?更何況MBK不只賣頻道,還正以高價出售有線電視系統給本土財團,NCC的審查態度、過程到底有什麼考量?



筆者認為,有關私募基金入主電視媒體這種重大媒體轉讓或控制權轉移,NCC應比照美國FCC經驗,主動公開審查、聽證程序,權衡公共利益且經一定時間評估決策後再通過或否決,並對外說明通過標準及相關資訊;NCC也應充分掌握業者資訊,特別是私募基金這類禿鷹投資客,以判斷其股權移轉之資金來源、內部經營結構與經營方向、對整體市場影響等,若業者不提供正確資訊便不進行審查;此外,針對外資入主有線電視頻道等媒體,NCC也應堅持本國自製率以維護本國文化及維護地方利益,保障內容多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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