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8/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惠/台北報導】
NCC委員會議昨(27)日做成決議,通過有線電視經營區擴大調整方案,同時決定於10月開放有線電視跨區經營執照申請,副主委兼發言人陳正倉表示,現有51個有線電視系統台經營區,將調整為以縣市為最小經營區、以全國為最大經營區。
有線電視現有508萬有效收視戶,凱擘、中嘉、台灣寬頻、台固媒體及台基網分屬國內前5大有線電視系統台。
陳正倉表示,這是自民國91年來第一次開放有線電視執照申請。市場人士分析,有線電視市占版圖即將因此面臨重新洗牌、進入全新競局。
市場傳出,包括中華電及遠傳等電信公司,日本及本土財團、頻道業者超過10家知名本土及跨國企業,將進場申請有線電視執照。
而既有業者包括凱擘、台灣寬頻都將在市占不超過1/3下,申請新的執照,以藉此擴大經營區及市占版圖,NCC強調,政策導向鼓勵企業走向集團化與整併化趨勢。
NCC強調,目前全台51個有線電視經營區中,有高達39區(市占約76%)經營區是由一家系統業者獨佔,其結果造成有線電視普遍存在經營效率低、節目供應多元性不足等問題。
因此,NCC援引「通訊傳播基本法」第1條及「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2、32條規定,規劃系統經營者的最小經營區以縣市(22縣市)為單位,並可跨區經營,惟全體總訂戶不得超過全國總收視戶數的1/3。
陳正倉強調,規定單一業者最大市占不得超過1/3的目的,是為了建構一個言論自由環境、不致走入言論集中,但未來在有線電視經營者努力下、一旦排除沒有言論自由的疑慮,有管法也許就會再努力朝向放寬單一業者市占,由目前總用戶不得超過1/3、擴大至1/2。陳正倉表示,雖然目前暫訂10月開放新執照申請,但若NCC同仁作業加速,則可望提前至8-9月著手申請作業,全省22個縣市政府同步受理申請。
NCC表示,此次經營區之調整,一方面可擴大業者經濟規模、增加產業競爭力、促進產業發展、提升節目品質,提供消費者更優質的收視服務。
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
22
2011.04.28/旺報/記者陳曼儂/ 綜合報導】
2011全球移動互聯網大會在北京舉行,中國互聯網協會副理事長黃澄清表示,今年第1季行動上網市場規模64.4億元(人民幣,下同),季增43.4%,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新浪執行長曹國偉也表示,預計未來1、2年內,行動上網用戶將超過電腦網路,所以微博也要與行動上網結合,他更透露,今年微博會嘗試結合廣告。
黃澄清表示,隨大陸與日本、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台灣等地在3G業務上深入合作,大陸以及亞洲地區將逐漸發展為潛力最大的行動上網市場,大陸手機「線民」規模達3.03億人,已占網路用戶總數的66.2%。
剛登上《時代》百大人物的曹國偉表示,新浪1億多微博用戶中,50%以上用戶是使用移動終端連上微博;他認為,未來行動上網規模將是電腦網路終端規模的10倍,所以微博要與行動上網結合緊密。
微博嘗試結合廣告
曹國偉表示,與facebook(臉書)等社群網站靠熟人傳遞情感相比,微博這種「碎片化」的傳播效率更高,因為微博的社交基本上是通過3個節點,從微博原創、到中間橋樑、再到第三個長尾的節點,可以有非常廣泛的覆蓋傳播。
曹國偉說,網路未來會朝「SOLOMO」的方向發展,也就是Social、Local和Mobile,這是未來網路發展趨勢,也會從根本改變未來使用網路方式和使用網路的緯度。
不過,曹國偉也認為,大陸行動上網移動格局相當複雜,包括3G和WiFi寬頻範圍還不夠,也沒有任何一方可以真正全面主導行動上網市場,需要透過更多合作,才能創造「共贏」的競爭格局。
曹國偉表示,用戶規模是他們現在競爭的目標,除盡力擴大用戶群外,今年也會開始進行一些微博廣告的模式,一開始並不指望能賺多少錢,而是要在這個平台多做一些嘗試,所以今年會不斷推出更多用途和新產品。
這次移動互聯網大會主題為「新機遇、新挑戰、新領袖」,由全球移動互聯網CEO俱樂部長城會主辦,同步進行的「開發者星球大會」,目前最夯的《憤怒鳥》、《植物大戰殭屍》等遊戲開發商也到場。
《憤怒鳥》開發商的Rovio Mobile全球市場發展總經理Peter Vesterbacka表示,其下載量已經達到1.4億次;不過他也說,《憤怒鳥》在大陸是受盜版最嚴重的品牌之一,不過他們的目標是希望成為在大陸「被模仿」最多的品牌。
2011全球移動互聯網大會在北京舉行,中國互聯網協會副理事長黃澄清表示,今年第1季行動上網市場規模64.4億元(人民幣,下同),季增43.4%,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新浪執行長曹國偉也表示,預計未來1、2年內,行動上網用戶將超過電腦網路,所以微博也要與行動上網結合,他更透露,今年微博會嘗試結合廣告。
黃澄清表示,隨大陸與日本、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台灣等地在3G業務上深入合作,大陸以及亞洲地區將逐漸發展為潛力最大的行動上網市場,大陸手機「線民」規模達3.03億人,已占網路用戶總數的66.2%。
剛登上《時代》百大人物的曹國偉表示,新浪1億多微博用戶中,50%以上用戶是使用移動終端連上微博;他認為,未來行動上網規模將是電腦網路終端規模的10倍,所以微博要與行動上網結合緊密。
微博嘗試結合廣告
曹國偉表示,與facebook(臉書)等社群網站靠熟人傳遞情感相比,微博這種「碎片化」的傳播效率更高,因為微博的社交基本上是通過3個節點,從微博原創、到中間橋樑、再到第三個長尾的節點,可以有非常廣泛的覆蓋傳播。
曹國偉說,網路未來會朝「SOLOMO」的方向發展,也就是Social、Local和Mobile,這是未來網路發展趨勢,也會從根本改變未來使用網路方式和使用網路的緯度。
不過,曹國偉也認為,大陸行動上網移動格局相當複雜,包括3G和WiFi寬頻範圍還不夠,也沒有任何一方可以真正全面主導行動上網市場,需要透過更多合作,才能創造「共贏」的競爭格局。
曹國偉表示,用戶規模是他們現在競爭的目標,除盡力擴大用戶群外,今年也會開始進行一些微博廣告的模式,一開始並不指望能賺多少錢,而是要在這個平台多做一些嘗試,所以今年會不斷推出更多用途和新產品。
這次移動互聯網大會主題為「新機遇、新挑戰、新領袖」,由全球移動互聯網CEO俱樂部長城會主辦,同步進行的「開發者星球大會」,目前最夯的《憤怒鳥》、《植物大戰殭屍》等遊戲開發商也到場。
《憤怒鳥》開發商的Rovio Mobile全球市場發展總經理Peter Vesterbacka表示,其下載量已經達到1.4億次;不過他也說,《憤怒鳥》在大陸是受盜版最嚴重的品牌之一,不過他們的目標是希望成為在大陸「被模仿」最多的品牌。
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
21
【2011.04.20/中央社】
社群網站興起,成為網路駭客散播病毒的溫床。香港最新1份互聯網(網際網路)安全報告顯示,2010年的網路病毒總數是過去10年總和;臉書(Facebook)等網站上的病毒已大大威脅網路安全。
香港中通社報導,這份由網路安全公司Symantec20日在香港發布的年度報告顯示,Facebook等社群網站平台的流行程度吸引了大量惡意軟體,其中1個主要施放伎倆是向網友推薦新聞鏈接、張貼一些縮寫網址,這些縮寫網址可以經過分享在電郵或網頁上,進而鏈結到其他複雜網址。
按「讚(like)」是Facebook的一大特色,不少人希望也有個「踩(dislike)」可按,以表達「另類情緒」。Symantec系統工程經理李輝表示,Facebook上一度出現「dislike」應用程序,用戶千萬不能隨便安裝,因為這將鏈接到包含病毒的虛假網址,導致個人資料外洩或損毀;Facebook方面也已多次澄清這並非官方功能。
李輝表示,社群網站的不明縮寫網址,千萬不能貪玩亂點。他說,惡意程式能夠在極短時間內連結傳播至數百或數千位受害者。去年,因駭客以各種方式入侵系統而導致的個資外洩平均使26萬個私人身份曝光。
李輝舉例說,伊朗核子設施遭病毒攻擊一事震驚全球,駭客針對特定大型企業、政府機構的「空窗期漏洞」入侵電腦系統,作出「針對性攻擊」並頻頻得手。
李輝警告,針對性攻擊可能對整個社會造成巨大衝擊。「能源、基礎建設等大型機構一旦遭攻擊,將導致城市突然停電、斷水、交通癱瘓,後果不堪設想。」
此份報告也顯示,隨著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移動平台的普及,網際網路受病毒威脅程度較2010年急升42% 。用戶如果長時間開啟藍牙、無線等裝置,幾乎等於對個人資訊安全「不設防」。
社群網站興起,成為網路駭客散播病毒的溫床。香港最新1份互聯網(網際網路)安全報告顯示,2010年的網路病毒總數是過去10年總和;臉書(Facebook)等網站上的病毒已大大威脅網路安全。
香港中通社報導,這份由網路安全公司Symantec20日在香港發布的年度報告顯示,Facebook等社群網站平台的流行程度吸引了大量惡意軟體,其中1個主要施放伎倆是向網友推薦新聞鏈接、張貼一些縮寫網址,這些縮寫網址可以經過分享在電郵或網頁上,進而鏈結到其他複雜網址。
按「讚(like)」是Facebook的一大特色,不少人希望也有個「踩(dislike)」可按,以表達「另類情緒」。Symantec系統工程經理李輝表示,Facebook上一度出現「dislike」應用程序,用戶千萬不能隨便安裝,因為這將鏈接到包含病毒的虛假網址,導致個人資料外洩或損毀;Facebook方面也已多次澄清這並非官方功能。
李輝表示,社群網站的不明縮寫網址,千萬不能貪玩亂點。他說,惡意程式能夠在極短時間內連結傳播至數百或數千位受害者。去年,因駭客以各種方式入侵系統而導致的個資外洩平均使26萬個私人身份曝光。
李輝舉例說,伊朗核子設施遭病毒攻擊一事震驚全球,駭客針對特定大型企業、政府機構的「空窗期漏洞」入侵電腦系統,作出「針對性攻擊」並頻頻得手。
李輝警告,針對性攻擊可能對整個社會造成巨大衝擊。「能源、基礎建設等大型機構一旦遭攻擊,將導致城市突然停電、斷水、交通癱瘓,後果不堪設想。」
此份報告也顯示,隨著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移動平台的普及,網際網路受病毒威脅程度較2010年急升42% 。用戶如果長時間開啟藍牙、無線等裝置,幾乎等於對個人資訊安全「不設防」。
20
【2011.04.21/中廣新聞/記者李人岳/報導】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不過對於華視的定位,應該作為商業電視台或公共化的電視台?各方還是充滿歧見,最後形成與會的工會代表和新聞局互槓的局面。另一方面,針對公視基金會的組成人數、董事選任方式還是存在歧見,最後多數條文還是保留,另外擇期審查。
參與審查的國民黨立委鄭金鈴質疑,雖然各方關切法案的審查,但應該由各機關人員和立委來審查,工會或各方代表如果有意見,可以在公聽會或透過立委來表達;但主持會議的召委管碧玲卻讓工會成員出席發言,讓其他立委會有被綁架的感覺。管碧玲對此解釋,公共電視不是營利機構,尤其有許多重大爭議,如果沒有工會參與,很多條文將難以達成共識。
根據達成共識的條文,未來公廣集團將包含公共電視台和客家電視台;原住民族電視台和宏觀電視將各自獨立,由主管機關另外委外招標。至於華視的定位則還是存在爭議。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不過對於華視的定位,應該作為商業電視台或公共化的電視台?各方還是充滿歧見,最後形成與會的工會代表和新聞局互槓的局面。另一方面,針對公視基金會的組成人數、董事選任方式還是存在歧見,最後多數條文還是保留,另外擇期審查。
參與審查的國民黨立委鄭金鈴質疑,雖然各方關切法案的審查,但應該由各機關人員和立委來審查,工會或各方代表如果有意見,可以在公聽會或透過立委來表達;但主持會議的召委管碧玲卻讓工會成員出席發言,讓其他立委會有被綁架的感覺。管碧玲對此解釋,公共電視不是營利機構,尤其有許多重大爭議,如果沒有工會參與,很多條文將難以達成共識。
根據達成共識的條文,未來公廣集團將包含公共電視台和客家電視台;原住民族電視台和宏觀電視將各自獨立,由主管機關另外委外招標。至於華視的定位則還是存在爭議。
19
【2011.04.23/工商時報/張國仁/台北報導】
北世界等3家有線電視業者,逕行將廣告專用頻道,由東森購物台變更到U-Life台,被通傳會(NCC),以未經許可擅改頻道為由,對每家業者各處70萬元罰鍰。不過,NCC的作法,未獲法院認同,判決NCC敗訴。本件仍可上訴。
民國98年12月間,北世界、寶福及大揚等3家有線電視業者,向NCC申請變更99年度頻道規劃,但在沒有經NCC許可前,就從99年1月1日起,逕行更換5個廣告專用頻道。
NCC認為,北世界等業者擅自變更營運內容,違反廣電法,因此裁處每家業者各70萬元罰鍰,並限99年1月6日前改正完成。
雙方鬧進法院後,法院昨天判決指出,北世界等業者變更的是「非無線、非衛星的廣告專用頻道」,不是一般受規範的節目頻道,與主管機關發布的「有線電視頻道規劃與管理原則」管制營運計畫內的「頻道的規劃及其類型」不一樣。
因此,NCC對業者的裁處有違法瑕疵,構成法院應判處撤銷的原因。
判決書指出,NCC也承認,非無線、非衛星傳輸的購物頻道,需依附在系統經營者的廣告經營者,才能播放,而不需要申請頻道執照或許可。
北世界等3家有線電視業者,逕行將廣告專用頻道,由東森購物台變更到U-Life台,被通傳會(NCC),以未經許可擅改頻道為由,對每家業者各處70萬元罰鍰。不過,NCC的作法,未獲法院認同,判決NCC敗訴。本件仍可上訴。
民國98年12月間,北世界、寶福及大揚等3家有線電視業者,向NCC申請變更99年度頻道規劃,但在沒有經NCC許可前,就從99年1月1日起,逕行更換5個廣告專用頻道。
NCC認為,北世界等業者擅自變更營運內容,違反廣電法,因此裁處每家業者各70萬元罰鍰,並限99年1月6日前改正完成。
雙方鬧進法院後,法院昨天判決指出,北世界等業者變更的是「非無線、非衛星的廣告專用頻道」,不是一般受規範的節目頻道,與主管機關發布的「有線電視頻道規劃與管理原則」管制營運計畫內的「頻道的規劃及其類型」不一樣。
因此,NCC對業者的裁處有違法瑕疵,構成法院應判處撤銷的原因。
判決書指出,NCC也承認,非無線、非衛星傳輸的購物頻道,需依附在系統經營者的廣告經營者,才能播放,而不需要申請頻道執照或許可。
2011年4月15日 星期五
18
轉自wiki
主要內容是兩岸將約定關稅減免,也就是兩岸達成簽署自由貿易協議。在細項上,若比照2010年實施的東協十加三協議,關稅免稅部份將包含了台灣輸往中國大陸的石化、機械、紡織品及汽車零組件業等經濟產業。因為WTO規定經濟合作協議「必須」達到九成雙方貿易產品的免關稅,該條約也達成分階段達成的默契;而其先期協議的產品內容,普稱為「早收清單」。
臺灣半官方組織中華經濟研究院曾以國際通用GTAP及TAIGEM等經濟模型評估該條約。該評估認為:兩岸簽署ECFA對台灣經濟之影響,研究結果顯示簽署後對台灣 GDP、出進口、貿易條件、社會福利均呈現正成長,整體經濟成長率將增加1.65%-1.72%、總就業人數將增加25.7-26.3萬人,對總體經濟有明顯正面效益,全民皆可分享此經濟成長的果實。[5]。 之後,臺灣官方政府皆以此評估作為簽訂條約的依據及說帖。而根據此評估,台灣政府認為該條約的益處有「邁向全球化」,[6]「東亞戰略影響」[7]。
另外,臺灣政府認為簽署ECFA「有其必要性及迫切性」,但「一定會循序漸進,保持彈性,不會一步到位,一定會步步為營」,確切保障台灣的權益。除此,也強調絕對保護農民權益,「不會讓大陸農產品傾銷到台灣」。比起民進黨執政期間因為加入WTO所開放的936項農產品,馬政府迄今尚未開放一項,簽署ECFA時會排除農產品的協商,因此不會有新的大陸農產品項目開放。
對於反對黨的質疑,台灣政府也有其回應,台灣政府認為該條約不違反WTO,執行面完全可行。並在政府的配套措施及無意擴大農業品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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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是兩岸將約定關稅減免,也就是兩岸達成簽署自由貿易協議。在細項上,若比照2010年實施的東協十加三協議,關稅免稅部份將包含了台灣輸往中國大陸的石化、機械、紡織品及汽車零組件業等經濟產業。因為WTO規定經濟合作協議「必須」達到九成雙方貿易產品的免關稅,該條約也達成分階段達成的默契;而其先期協議的產品內容,普稱為「早收清單」。
臺灣半官方組織中華經濟研究院曾以國際通用GTAP及TAIGEM等經濟模型評估該條約。該評估認為:兩岸簽署ECFA對台灣經濟之影響,研究結果顯示簽署後對台灣 GDP、出進口、貿易條件、社會福利均呈現正成長,整體經濟成長率將增加1.65%-1.72%、總就業人數將增加25.7-26.3萬人,對總體經濟有明顯正面效益,全民皆可分享此經濟成長的果實。[5]。 之後,臺灣官方政府皆以此評估作為簽訂條約的依據及說帖。而根據此評估,台灣政府認為該條約的益處有「邁向全球化」,[6]「東亞戰略影響」[7]。
另外,臺灣政府認為簽署ECFA「有其必要性及迫切性」,但「一定會循序漸進,保持彈性,不會一步到位,一定會步步為營」,確切保障台灣的權益。除此,也強調絕對保護農民權益,「不會讓大陸農產品傾銷到台灣」。比起民進黨執政期間因為加入WTO所開放的936項農產品,馬政府迄今尚未開放一項,簽署ECFA時會排除農產品的協商,因此不會有新的大陸農產品項目開放。
對於反對黨的質疑,台灣政府也有其回應,台灣政府認為該條約不違反WTO,執行面完全可行。並在政府的配套措施及無意擴大農業品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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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011.04.13/經濟日報/記者黃晶琳/台北報導 】
公平會近期將審核旺中寬頻媒體收購有線電視多系統營運商中嘉網路案,旺中寬頻董事長兼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總經理蔡紹中今(13)日將到公平會說明中嘉案投資計畫,公平會已經擬出資金來源、媒體過度競爭等六大考題,希望蔡紹中說清楚、講明白。
旺中寬頻在去年第四季以777.7億元,收購第二大有線電視業者中嘉網路,中嘉有110萬用戶,旺中寬頻原始股東包括旺旺團隊、國泰金控前副董蔡鎮宇、東森國際董事長王令麟以及獨立系統台。
據了解,今天公平會將就資金來源、媒體過度集中、公平競爭、內容多元化、購物頻道上下架以及未來營運規畫等問題,請蔡紹中說明。據了解,公平會最快會在5月初做出決議,之後再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投審會,通過後才算過關。
公平會本月8日已針對中嘉案召開公聽會。據了解,包含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頻道業者及各公協會提出包含媒體公平競爭、言論集中、媒體壟斷等問題外,多數不反對收購案。但也有購物頻道業者私下炮火猛烈,認為收購團隊中同時擁有有線電視平台、無線及有線頻道以及購物頻道,未來有競爭疑慮。
業界人士分析,如同凱擘案,旺旺集團收購中嘉案茲事體大,主管機關也將審慎以對,將衡量對於整體經濟產業利益影響,避免造成限制競爭的不利益。 去年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台灣大集團董事長蔡明興兄弟旗下大富媒體收購凱擘案,公平會為維護市場秩序,罕見的祭出13條但書,包含大富與台灣大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未來不得重疊等。
旺中寬頻媒體為旺旺寬頻媒體100%投資,旺旺寬頻媒體實收資本額22.5億元。蔡紹中旗下撲克牌持股52%,蔡鎮宇旗下寶豐隆財務管理持股25.3%,康森傳播持股4%,丰鼎媒體持股3% 。
公平會近期將審核旺中寬頻媒體收購有線電視多系統營運商中嘉網路案,旺中寬頻董事長兼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總經理蔡紹中今(13)日將到公平會說明中嘉案投資計畫,公平會已經擬出資金來源、媒體過度競爭等六大考題,希望蔡紹中說清楚、講明白。
旺中寬頻在去年第四季以777.7億元,收購第二大有線電視業者中嘉網路,中嘉有110萬用戶,旺中寬頻原始股東包括旺旺團隊、國泰金控前副董蔡鎮宇、東森國際董事長王令麟以及獨立系統台。
據了解,今天公平會將就資金來源、媒體過度集中、公平競爭、內容多元化、購物頻道上下架以及未來營運規畫等問題,請蔡紹中說明。據了解,公平會最快會在5月初做出決議,之後再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投審會,通過後才算過關。
公平會本月8日已針對中嘉案召開公聽會。據了解,包含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頻道業者及各公協會提出包含媒體公平競爭、言論集中、媒體壟斷等問題外,多數不反對收購案。但也有購物頻道業者私下炮火猛烈,認為收購團隊中同時擁有有線電視平台、無線及有線頻道以及購物頻道,未來有競爭疑慮。
業界人士分析,如同凱擘案,旺旺集團收購中嘉案茲事體大,主管機關也將審慎以對,將衡量對於整體經濟產業利益影響,避免造成限制競爭的不利益。 去年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台灣大集團董事長蔡明興兄弟旗下大富媒體收購凱擘案,公平會為維護市場秩序,罕見的祭出13條但書,包含大富與台灣大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未來不得重疊等。
旺中寬頻媒體為旺旺寬頻媒體100%投資,旺旺寬頻媒體實收資本額22.5億元。蔡紹中旗下撲克牌持股52%,蔡鎮宇旗下寶豐隆財務管理持股25.3%,康森傳播持股4%,丰鼎媒體持股3% 。
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16
【2011.03.27/工商時報/本報訊】
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廣電三法」修正草案,即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其中「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基於「維持傳播內容多元之核心價值」,保留「訂戶數合計不得超過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的限制。截至目前為止,國人對於此項修法的利弊得失,並沒有太多討論。事實上,因為1/3水平整合管制可以確保至少有三家以上業者在市場競爭,所以德國與美國對其廣播電視市場均維持某種形式的1/3水平整合管制。但是其與我國有廣法修正案仍有頗為不同之處,更符合競爭法原理與促進數位匯流的管制需求,值得重視。以下我們分別由四個面向加以申論,以供立法院審議時參考。
第一,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並不能正確反映有線電視事業的市場力量,因為在廣播電視市場真正重要的是收視率。以德國各邦締結之廣播電視邦際條約(廣播電視為各邦權限,各邦為確保彼此法制一致在1991年簽訂、2010年4月1日最後一次修正)為例,就是以廣播電視事業所製播之頻道年平均收視率達30%,推定其具有支配意見力量。該條約並且認知到數位匯流的影響,所以將廣播電視事業之頻道收視率達25%且在媒體相關市場具有控制市場地位,或其於電視及媒體相關市場事業活動之整體評價可認為與電視收視率30%之事業具相當意見影響力者,也認定為具有支配意見力量。
第二,對於達到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上限之廣播電視事業應該如何規範,有廣法修正案除了禁止以外並沒有細膩的規範,極不便於管制實務的操作。反觀德國廣播電視邦際條約第26條規定,廣播電視事業一旦具有支配意見力量就受到諸多管制,以確保廣播電視言論多元性,包括不得再許可其製播其他頻道,或不得認定其參與其他廣播電視事業沒有競爭法的疑慮。此外,邦媒體主管機關應依據媒體集中化調查委員會之認定,建議該事業採取以下措施:放棄對於廣播電視事業之參與,至該事業所屬頻道不再具有支配意見力量;在其所控制的廣播電視事業採取確保多樣性之措施。具有支配意見力量的廣播電視事業若無法與媒體集中化調查委員會取得共識,或未於適當期間內執行與媒體集中化調查委員會具共識之措施,邦媒體主管機關經媒體集中化調查委員會確認後,應廢止屬於該事業頻道之許可,至該事業不具支配意見力量為止。
第三,我國有線電視事業五大MSO中,已有業者接近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因此有廣法修正草案維持此項上限規定,對於其是否投資擴大經營區會形成反誘因,反而將使其安於維持經營現狀,不願開疆拓土,對於打破分區獨寡佔的市場結構不利,當然亦更非消費者之福。相較之下,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就採取鼓勵有線電視業者投資建設的措施,將業者因為「重覆建設」(overbuilding)而不是透過合併或收購而獲得的新訂戶數,排除在其原本1/3的水平上限限制之外。
第四,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對水平結合之「分母計算」的具體管制措施與解釋,亦值得我國有廣法修正案參考。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原本以「有線電視市場」之訂戶數為計算分母,但在1999年的「第三次報告與命令」中,將分母放寬,不僅包含傳統的有線電視訂戶,亦包括快速成長的直播衛星訂戶,以充分反應有線電視業者在直播衛星與電信業者競爭下所減少的市場力。雖然直播衛星在我國並未若美國發展成為有線電視的替代性或競爭媒體,但是在中華電信MOD已擁有70萬用戶的情形下,即有必要於計算有線電視水平整合上限時,將之納入總訂戶數,以確切反應我國視訊平台市場的實際競爭狀況。
過去因為我國法令規範的不盡周延合理,造成廣播電視市場的失序與畸形發展,如今數位匯流時代來臨,正是採取矯正措施的適當時機。但須避免過猶不及,製造另一個市場災難。其中關於有線廣播電視水平整合管制規範,既然已有美、德兩國的實例,大可拿來供作我國參考。另外,據行政院於去年12月審議通過的數位匯流發展方案,2015年前政府將「採兩階段修法進行,以提供廣電業者與電信業者一致的競爭環境」,但至目前為止,已通過的「廣電三法」修正草案,尚看不到明確促進數位匯流及提供廣電業者與電信業者一致競爭環境的修法內容,我們希望隨著新科技政務委員上任,此一情況得以改善。
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廣電三法」修正草案,即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其中「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基於「維持傳播內容多元之核心價值」,保留「訂戶數合計不得超過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的限制。截至目前為止,國人對於此項修法的利弊得失,並沒有太多討論。事實上,因為1/3水平整合管制可以確保至少有三家以上業者在市場競爭,所以德國與美國對其廣播電視市場均維持某種形式的1/3水平整合管制。但是其與我國有廣法修正案仍有頗為不同之處,更符合競爭法原理與促進數位匯流的管制需求,值得重視。以下我們分別由四個面向加以申論,以供立法院審議時參考。
第一,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並不能正確反映有線電視事業的市場力量,因為在廣播電視市場真正重要的是收視率。以德國各邦締結之廣播電視邦際條約(廣播電視為各邦權限,各邦為確保彼此法制一致在1991年簽訂、2010年4月1日最後一次修正)為例,就是以廣播電視事業所製播之頻道年平均收視率達30%,推定其具有支配意見力量。該條約並且認知到數位匯流的影響,所以將廣播電視事業之頻道收視率達25%且在媒體相關市場具有控制市場地位,或其於電視及媒體相關市場事業活動之整體評價可認為與電視收視率30%之事業具相當意見影響力者,也認定為具有支配意見力量。
第二,對於達到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上限之廣播電視事業應該如何規範,有廣法修正案除了禁止以外並沒有細膩的規範,極不便於管制實務的操作。反觀德國廣播電視邦際條約第26條規定,廣播電視事業一旦具有支配意見力量就受到諸多管制,以確保廣播電視言論多元性,包括不得再許可其製播其他頻道,或不得認定其參與其他廣播電視事業沒有競爭法的疑慮。此外,邦媒體主管機關應依據媒體集中化調查委員會之認定,建議該事業採取以下措施:放棄對於廣播電視事業之參與,至該事業所屬頻道不再具有支配意見力量;在其所控制的廣播電視事業採取確保多樣性之措施。具有支配意見力量的廣播電視事業若無法與媒體集中化調查委員會取得共識,或未於適當期間內執行與媒體集中化調查委員會具共識之措施,邦媒體主管機關經媒體集中化調查委員會確認後,應廢止屬於該事業頻道之許可,至該事業不具支配意見力量為止。
第三,我國有線電視事業五大MSO中,已有業者接近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因此有廣法修正草案維持此項上限規定,對於其是否投資擴大經營區會形成反誘因,反而將使其安於維持經營現狀,不願開疆拓土,對於打破分區獨寡佔的市場結構不利,當然亦更非消費者之福。相較之下,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就採取鼓勵有線電視業者投資建設的措施,將業者因為「重覆建設」(overbuilding)而不是透過合併或收購而獲得的新訂戶數,排除在其原本1/3的水平上限限制之外。
第四,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對水平結合之「分母計算」的具體管制措施與解釋,亦值得我國有廣法修正案參考。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原本以「有線電視市場」之訂戶數為計算分母,但在1999年的「第三次報告與命令」中,將分母放寬,不僅包含傳統的有線電視訂戶,亦包括快速成長的直播衛星訂戶,以充分反應有線電視業者在直播衛星與電信業者競爭下所減少的市場力。雖然直播衛星在我國並未若美國發展成為有線電視的替代性或競爭媒體,但是在中華電信MOD已擁有70萬用戶的情形下,即有必要於計算有線電視水平整合上限時,將之納入總訂戶數,以確切反應我國視訊平台市場的實際競爭狀況。
過去因為我國法令規範的不盡周延合理,造成廣播電視市場的失序與畸形發展,如今數位匯流時代來臨,正是採取矯正措施的適當時機。但須避免過猶不及,製造另一個市場災難。其中關於有線廣播電視水平整合管制規範,既然已有美、德兩國的實例,大可拿來供作我國參考。另外,據行政院於去年12月審議通過的數位匯流發展方案,2015年前政府將「採兩階段修法進行,以提供廣電業者與電信業者一致的競爭環境」,但至目前為止,已通過的「廣電三法」修正草案,尚看不到明確促進數位匯流及提供廣電業者與電信業者一致競爭環境的修法內容,我們希望隨著新科技政務委員上任,此一情況得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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